“从请求赔付1900元降低到赔付700元,你还要我怎么让他?700元纠纷了结,少一分我都不同意,要么法院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
“我从赔付200元增加到500元,多一分不拿。她爱上哪告上哪告去。”
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孙某因交通事故导致营运损失一案中双方争执不休。
双方拒绝调解的态度强硬,我仍然没有放弃调解,不断疏导双方情绪,探究其内心真实想法,帮助双方制定调解方案。
“你们双方能不能再各退一步,我给折个中600元纠纷一次性了结,咋样?”我的声音出现了沙哑,最后两个字几乎听不见声音。
“几百块钱的事,你这两个小时都讨价还价四次了,又不用你赔钱,多大的事把你嗓子说哑了,看你的面子,600就600吧。我就当他给我500元,100块钱我要给你做个锦旗。”申请人张某说。
“孙哥,既然对方同意600元了结,咱也别差这100元了。案件一旦进入诉讼,你在外省时间和交通成本远高于700元。你说呢!”我又一次拨通了孙某的语音通话,运用“情理法”相融合的调解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哎,我真服了你了,你咋这么有耐心呢。你孙哥不差这一头二百的,一会就能修完的车非要修两天,我不是气吗?600块钱现在我就给,可不让你费心了。弄面锦旗啥的你说话,哥不差钱。”张某对我说。
“孙哥,600块钱的事我调解了2个多小时,给送锦旗这事你俩想法怎么就出奇的一致呢!我调解了这么久不为了锦旗,就为了把这个事解决了,把你们的心结打开,你们的纠纷化解了,比送我锦旗都高兴,心意领了,不用送了。”
这两面锦旗虽然没有挂在办公室的墙上,但印在了人民的心中,也成为我践行为民初心,捍卫公平正义的不竭动力。人民的事无小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是人民法院的理念。作为法官,我始终践行“如我在诉”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让公平正义以最快的速度到达,让司法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满意方式。
(作者:赵艾 作者单位: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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