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毛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毛奇利用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年县汪家乡党委书记),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毛奇简历
毛奇,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饶人,大学文化,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3年12月参加工作。
毛奇曾任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婺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共青团上饶市委书记、党组书记等职,2020年任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7月任万年县委书记。
早前报道:
今年7月25日,一名叫做李长柳的退休教师实名举报毛奇,称毛奇涉嫌性侵其女儿、万年县上坊乡党委书记李佩霞,并表示李佩霞因与毛奇发生争执、扬言要举报毛奇,于5月被万年县纪委监委带走并被留置。当晚,上饶市发布通报,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
7月26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江西省万年县委书记毛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目前正接受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11月,毛奇被双开。
经查,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
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
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国廉政法纪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