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回眸2024 释放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
不松劲 不停步 再出发——写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12周年之际

江西一幼教机构卫生间发现摄像头,警方通报

发布时间:2024-12-09  来源:“濂溪公安”公众号  字体大小[ ]

   据濂溪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8日,江西九江濂溪区公安通报,11月28日,濂溪区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某幼教机构工作人员卫生间内发现微型摄像头。接警后,警方立即派警到达现场固定证据并拆除摄像头,同时组织警力开展侦查,于12月5日将犯罪嫌疑人邵某(男,32岁)抓获。目前,邵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